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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分標準表如下(詳如附件二)

 

 

 

 

 

A項(100分)

 

共通性項目50

組織運作25

組織章程5

年度計畫10

管理運作10

社團資料保存與資訊管理10

 

財物管理15

經費控管10

產物保管5

社團活動績效項目50

社團活動35

服務學習15

 

 

B項(20分)

e化系統8

 

活動配合度5

社團/系學會會議出席率4

門戶清理2

評鑑當日整潔1

 

成績、評等及獎懲辦法對照表

 

評等

換算為分數

獎懲辦法

優等

108分以上

負責人敘大功一次,幹部敘小功一次以資獎勵,並優先推薦參加全國績優社團評鑑。

甲等

96分以上,

未滿108

負責人敘小功一次,幹部敘嘉獎一次以資獎勵。

乙等

72分以上,

未滿96

負責人敘嘉獎一次以資獎勵。

丙等

60分以上,

未滿72

取消下學年度經費補助。

丁等

未滿60

社團強制解散並取消社辦;若為系學會則取消經費補助(未參加評鑑者視同丁等)

 

 

二、  名次及獎勵

1.        依社團性質評分,各組取前三名:

第一名:頒發獎牌、獎金3000

第二名:頒發獎狀、獎金2000

第三名:頒發獎狀、獎金1000

2.        第一名、第二名及第三名成績需達甲等以上,否則名次從缺。

3.        成績總分相同時,以「活動績效」、「社團e 化」之分數順序評比高低。

 
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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